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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民建新疆区委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 
来源:区委会宣调部    
    民建新疆区委监督委员会由民建新疆五届四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。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1名、委员3名。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与组织部合署办公。
     
    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会员个人和会的组织,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。
     
    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:遵守会的章程和多党合作政治准则的情况;贯彻执行组织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;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情况;在政治安排和干部推荐中遵守制度和程序的情况;执行领导班子谈心会和民主评议的情况;保障会员权利的情况;廉洁自律和会风建设的情况。
2014-11-24 17:58:40  阅读105987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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